網友在 出了包,就是要員工負責 中留言:
其實一切回到勞基法,問題就簡單多了
企業主不能隨意扣員工薪資,約定的薪資每月只能扣除必要費用(例如:勞健保、福利金、團保)。
如果因員工的疏失造成損失,需要員工賠償....
必須經過訴訟程序,而不能單方面直接扣除,不是企業主說多少錢就多少錢。
以上所述非常非常非常重要,不要傻傻的
我先講結論:現在有多少中小型企業沒有依照勞基法,你知道嗎?
我就講一個最簡單的,加班要付加班費,而且還有加班費的「計算規則」,但有幾個公司是真的付加班費的? 更別說是真的依照勞基法提供的「加班計算規則」給加班費的?
連一個明明白白的加班都不一定給加班費了,其他就更不用說,例如休假、特休問題,每間公司都會有各種「話術」。
簡單講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只要是有在外面上班的,你就能懂我的意思,勞基法是參考用的,我不排除有公司真的依照勞基法,一定有,但比例高嗎? 有20%嗎?
有多少公司勞基法都是「參考用」的,你知道嗎?
所以當網友搬出「勞基法」,叭啦叭啦要如何如何,這些我都認同啊,我也知道啊。
最後再還來一句:不要傻傻的。
說真的,你覺得是誰傻? 會有員工不知道公司應該依照勞基法嗎?
那為什麼現在是這種情況?
加班費沒有,連要休一個「特休」公司就是百般理由,更別說其他了....
說到底就像我上一集講的,出了包,就是要員工負責,小則讓員工賠錢,大則直接開除,你覺得合理嗎?
我們都知道這樣不合理,但沒辦法,無奈也無可奈何。
你當然可以「據理力爭」,你甚至可以走法律程序提告公司,然後呢?
後果是什麼,只要是一個正常人都能想到。
後果就是你要麻現在離職,不然你早晚還是要被開除。
這就是現況。
這就是真正的職場文化。
你跟公司講勞基法,你是不是想離職了?
想離職你再來講勞基法,否則誰敢跟公司講勞基法。
最後,我用一段吳念真給畢業生的話來結尾
吳念真勉勵畢業學子:不滿或不爽 就用實力去改變
畢業,是人生一個階段的完成,無論過去走得順暢或顛簸至少也都走過了,可喜可賀;但未來無論繼續就學或就業,路途都還漫長,因此無論如何身體要健康、意志要堅強,
請記得:沒有任何一個環境是為了配合你的需求而存在的,不滿或不爽的話,你只能用實力或聯合其他力量改變它,或者,創建另外的一個。
哦,還有,千萬也請記得,真實的世界和真正的朋友或對手都不在網路和手機裡頭,而是在你抬頭可及的眼前和身邊。
共勉。
有網友補充:
公司福利:
「享」勞健保、團保。
「彈性」上下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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