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講結論,我上個月到7-11取貨時,我沒注意看,店員也沒注意,我付款了,東西還拿回家了,沒想到我拿錯了,我拿了別人的東西,還幫別人付款了。
我當天(取件後2個小時)我就把東西再拿回7-11,店員沒辦法當場退款給我,預計等當事人(某小姐)來拿。
這件事就這樣搞了一個月,最後的結論是,當事人沒有來拿,正常,因為貨已經被別人拿走了。
而便利商店後來是幫我退回,只是這個退回要跑流程,總之,真的是讓我踢到一次大鐵板。
這一次的經驗讓我得到的教訓是,取貨時一定要看清楚上面的名字啊!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
這其實是有一連串的巧合,這中間只要有一個巧合不發生就沒事了,偏偏一連串的巧合。
第1台巧合:我當天要取一件我太太的貨,但我報錯手機,我報成我的手機。
我報我的後3碼,店員就把東西拿給我,這是第1個巧合,剛好有人手機後3碼跟我一樣。
第2個巧合:對方買的東西跟我之前買的包裝居然是一樣的。
我也沒看名字,因為同樣的東西我買過了,我這是第二次買,所以我看包裝我就直覺這是我的。
第3個巧合:店員沒要我看名字
通常店員會要我對一下名字,但這一個店員是新來的,就直接拿給我要我付錢。
第4個巧合:好巧,價格也是差不多
我記得我上次買580,這一次是620元,有貴一點,但價格差不多
第5個巧合:我當天很累了,我取兩件貨,一件我的,一件我太太的
我看了我太太的那個,名字是對的,但我忘了看我自己的那個
第6個巧合:我太太很少到我店裡,當天居然來了,一看包裏問:這是誰?
到這裡我才知道我出包了,我拿了別人的包裏,還付了錢。
一連串不可思議的巧合,我拿了別人的包裏,還付了錢,然後我從頭到尾都沒發現我拿錯了,是我太太發現的,因為上面不是她的名字。
好了,跟大家分享這個,請大家要注意啊~~~到便利店取貨時要看清楚名字。
對了,雖然我沒拆,當天也就把東西拿回去了,但對方東西就不要了...........總之就是非常的尷尬。
我後來想說,不然這就算我買的好了,拆盲盒,不過後來便利店願意幫我退,只是這個退貨流程應該會搞的很複雜,起因是有個天兵拿到別人的貨,而且還幫別人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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