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網友在 盜文盜圖問題後續 中留言:
原創跟拷貝~一個用腦用手、一個只有用手。只有用手的還不裝腦,說真格的原創都不喜歡給轉載跟借用!
畢竟原創還得花很多時間辛苦經營部落格,只能說這世道越來越多隨便的伸手牌........還無腦(沒道德&沒法律概念)。
B網友接著回覆:
對方似乎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難怪他要這樣做(抄文、修改原作者等)才得到他口中的客戶。
過程中全是他單方面進行,沒有所謂的交流,有種「我是賞識你的能力才這樣做」的想法,看來他的水平不認為有可取的地方。
這一次的盜文事件真的是刷新了我的三觀。
盜文這肯定是錯的,無論在道德上,還是在法律上都是錯的,但有些人就是完全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
如果今天對方還是學生,可能我還會覺得這是還沒出社會,而且老師也沒教好,但對方都出社會開店做生意了,怎麼還會覺得COPY別人的文章,甚至直接把原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這件事「沒什麼」。
從他後續的反應,他似乎真的不覺得他有什麼問題。
他甚至在私下道歉的時候說到「在於之後借用您的文章」,也就是說,他接下來還會繼續COPY,但他不覺得這是COPY(抄襲),這叫借用。
真的太誇張了,誇張到,我一直以為的「常識」,在某部份人的眼中,其實根本不是個事兒,COPY就COPY了,我只是借用。
A網友說:這是沒道德也沒有法律概念。
B網友說:他對方似乎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
是啊,從他後來的表現來看,確實就是如此,逼的我不得不寫一篇文章跟大家來聊聊「你不能未經原作者同意,隨便COPY別人的文章,你也不能隨便把作者改成自己名字」
我一直以為這是「常識」,真的,沒想到如今我還要特地寫一篇文,把這個常識再講一遍。
寫到這裡,我終於又明白一件事,很多人無法寫部落格,只能COPY別人的文章,說到底,這一方面是能力的問題,二方面這也是常識不夠的問題。
或許有些人真的覺得部落格根本不需要寫,直接COPY別人的文章就好了啊,直接把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就好了啊~~
(我的天啊,我真沒想到我需要在部落格實戰系列中寫這種文章,真的是.........)
相關文章:部落格是要自己寫的,而不是讓你一直「引用」別人的文章。
懶人包:部落格實戰全系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