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網友在 盜文盜圖問題後續 中留言:
原創跟拷貝~一個用腦用手、一個只有用手。只有用手的還不裝腦,說真格的原創都不喜歡給轉載跟借用!
畢竟原創還得花很多時間辛苦經營部落格,只能說這世道越來越多隨便的伸手牌........還無腦(沒道德&沒法律概念)。
B網友接著回覆:
對方似乎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難怪他要這樣做(抄文、修改原作者等)才得到他口中的客戶。
過程中全是他單方面進行,沒有所謂的交流,有種「我是賞識你的能力才這樣做」的想法,看來他的水平不認為有可取的地方。
這一次的盜文事件真的是刷新了我的三觀。
盜文這肯定是錯的,無論在道德上,還是在法律上都是錯的,但有些人就是完全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
如果今天對方還是學生,可能我還會覺得這是還沒出社會,而且老師也沒教好,但對方都出社會開店做生意了,怎麼還會覺得COPY別人的文章,甚至直接把原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這件事「沒什麼」。
從他後續的反應,他似乎真的不覺得他有什麼問題。
他甚至在私下道歉的時候說到「在於之後借用您的文章」,也就是說,他接下來還會繼續COPY,但他不覺得這是COPY(抄襲),這叫借用。
真的太誇張了,誇張到,我一直以為的「常識」,在某部份人的眼中,其實根本不是個事兒,COPY就COPY了,我只是借用。
A網友說:這是沒道德也沒有法律概念。
B網友說:他對方似乎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
是啊,從他後來的表現來看,確實就是如此,逼的我不得不寫一篇文章跟大家來聊聊「你不能未經原作者同意,隨便COPY別人的文章,你也不能隨便把作者改成自己名字」
我一直以為這是「常識」,真的,沒想到如今我還要特地寫一篇文,把這個常識再講一遍。
寫到這裡,我終於又明白一件事,很多人無法寫部落格,只能COPY別人的文章,說到底,這一方面是能力的問題,二方面這也是常識不夠的問題。
或許有些人真的覺得部落格根本不需要寫,直接COPY別人的文章就好了啊,直接把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就好了啊~~
(我的天啊,我真沒想到我需要在部落格實戰系列中寫這種文章,真的是.........)
相關文章:部落格是要自己寫的,而不是讓你一直「引用」別人的文章。
懶人包:部落格實戰全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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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道歉聲明簡直是提油救火,換做有點名氣的發這種鳥文早就變成公關危機了,一個道歉了比不道歉還更令人火大的概念 只能說有些人就觀念轉不過來,你好好跟他講他都只會覺得「有那麼嚴重嗎?好啦不然我換一種形式」 非得要等到衝撞規則了才驚覺事情嚴重,甚至說會驚覺那都還算有救的,有些是依然故我...
我是真的覺得很誇張,對方不是小屁孩耶~~ 是已經出了社會在開店做生意的人耶~~ 但居然完全沒有任何最基本的法律概念~ 就算沒有法律概念,難道不要copy別人的文章,這不是最基本的嗎? 如果連這個都不知道,你怎麼....(算了,我懶的講了,無言)
之前問一個小偷為何你老是愛偷東西? 他說因為沒人看到叫做拿,被人看到了才叫偷。 借錢不還是因該,要我還錢還算甚麼家人?算甚麼朋友? 社會上總會遇到這種人,跟他講道理他們也聽不進去。
確實有這樣的人~~ 然後呢? 然後我們要閃遠一點 而不是去 教這些人要怎麼做人做事 這種人~~早晚會自爆 ~
歐老闆、最近都在瀏覽你的部落格文章,說真的部落格是很久前的網路產物,可能真的是從前的人才會注意跟關注。這個真的需要手腦並用(最重要是有心)、且是從前的人才有的才華,希望能一直看到你的部落格文,別被沒道德的人影想寫文心情!因為你的文章造福很多鄉民~~加油!!
歡迎光臨~~感謝捧場^^
二樓最後一句說得不錯, 但… 我不能明白, 因該是怎麼來的, 為什麼網路上都不打應該而是打ㄧㄣ該, 這是什麼梗嗎? 不管手機還是電腦不都有自動選字, 怎麼還是會一堆人都打成因該呢?
你看的好細啊~~
#3 用汉语拼音的话都是n和ng不分吧,新马也是很常看到这种错字。 不过这类不会造成歧义的就算了吧(再、在),说多了人家还要嫌你在杠。 之前还看过买卖不分的。帖主把“买”写成“卖”,搞到整串鸡同鸭讲。
感謝補充~~~
回#4楼才对,打错 -_-ll
我們有人工智慧~
提告吧
要看划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