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一篇可以COPY別人的文章,然後把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嗎? 中講到有同業copy我的大量文章(應該超過100篇)以上,更扯的是,還在文章中有「歐飛」的地方,都改成他自己的名字。
例如,「歐飛回覆」,他就改成「XX回覆」,這個XX就是他的店名。
這件事經過我跟痞客邦實名舉報後,他的部落格沒了,我原以為是他自己砍帳號,沒想到不是。
當事人來信了,原文如下:
我是copy您網站文章轉帖到我的部落格網站(xx電腦)前幾天被官方停用使用權,首先在這邊跟您道歉,起先真的只是想借由您的文張發布在個人網站給自身的客戶群方便查資料與了解,方便溝通,今日得知被停用,以經帶給您很困擾。在此深感抱歉。
在於之後借用您的文章內容會標註此文章出處是由您這邊所發表的交流分享。也感謝您用心,最還是要謝您分享給大家潛顯易懂文章。
大街打人,小巷道歉,而且還不是自己砍帳戶,這是被痞客邦封號的,言下之意是什麼,我一開始檢舉的時候,他還繼續copy我的文章,根本不當一回事。
而是最後痞客邦出手了,他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因為整個部落格都沒了,所以他終於想到要道歉了。
之前copy我1~2個月的文章,上百篇文章,完全都不覺得有任何問題,一開始被痞客邦刪文警告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直到被痞客邦封號才終於發現「出問題了」。
然後呢?
理由居然是「起先真的只是想借由您的文張發布在個人網站給自身的客戶群方便查資料與了解」
這算什麼理由,這是理由嗎?
如果真覺得我的文章很好,你直接貼網址就可以了。
最後還補充說:「在於之後借用您的文章內容會標註此文章出處是由您這邊所發表的交流分享」
看到這一句「之後借用」,我真的是傻了,另外你以為你標註此文章出處,就可以轉載別人的「全文」了嗎?
我有同意你轉載了嗎?
你有來信詢問可以轉載全文了嗎?
本來啊,這一篇文我是不想寫的,因為我實在不想再看到這個人。
但是,我後來想想,我今天如果不寫,是不是有些人也跟他一樣,還以為現在是在「學校」,反正出了事情,我私下道個歉就好了?
這叫啥? 大街打人,小巷道歉。 (這算有誠意道歉嗎?)
直到帳戶都被封了,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出社會做生意,很多事情不是你私下道個歉就算了。
證據我都有保留,我隨時可以動手處理,只是我覺得,開門做生意,過了就過了,做人留一線....
總之,我真心覺得這個同業,太不懂事了,現在不是在學校啊!
你以前老師沒教你就算了,但你現在是開店做生意啊!
這些事根本不需要我還特地寫文章教你,不,我根本不想教你,我不想看到你。
我這文章是寫給其他人看的,不要犯這種低級錯誤,這是最基本的人情世故,根本不需要講,這是常識。
無論是做生意,還是寫部落格,這都是最基本的常識,也是最基本的禮貌。
你是在開店做生意,這是誠信與口碑的問題,要留一點給別人探聽。
延伸閱讀: 或許有些人真的覺得部落格根本不需要寫,直接COPY別人的文章就好了啊 (沒道德&沒法律概念)
懶人包:部落格實戰全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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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是不把人家的警告當一回事..等到事情大條了才想說要道歉...事情搞大了道歉有用那要法律幹嗎?學校沒教的..社會其他人會教..只是那個代價是多大而已...
總之,這件事真的是太扯了 刷新了我的三觀
原創跟拷貝~一個用腦用手、一個只有用手。只有用手的還不裝腦,說真格的原創都不喜歡給轉載跟借用!畢竟原創還得花很多時間辛苦經營部落格,只能說這世道越來越多隨便的伸手牌........還無腦(沒道德&沒法律概念)。
感謝補充 專文回覆:https://ofeyhong.pixnet.net/blog/post/226618624
對方似乎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難怪他要這樣做(抄文、修改原作者等)才得到他口中的客戶。過程中全是他單方面進行,沒有所謂的交流,有種「我是賞識你的能力才這樣做」的想法,看來他的水平不認為有可取的地方。
是的,你說的沒錯 我一直以為這都是「常識」,連講都不需要講 但真的有人不懂,或是根本不當一回事,直接copy別人的文章還直接改作者,對方完全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我一度以為對方還是學生,我實在不太敢相信,這是已經出了社會還開店的人)
我覺得有些人還真是厚顏無恥, 想必也覺得安裝非授權的軟體也理所當然, 找機會吉他。
現階段,我覺得這樣就ok了 我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再說,我也不想在看到這個人
一般來說文章轉載我都會詢問,,如果不同意,那我依照自己想法打文章,但是看到辛辛苦苦的文章被盜用,一句道歉也沒有,也不悔改,那麼我只能走流程了,或許有一天第一次上法院。
上法院是最後,最不得已的最後一個選項。 這一次的盜文事件,也還好痞客邦有出手,對方也知道要道歉 那就這樣了,我的重點不是告對方,而是要讓對方知道,他這種行為是錯的,是有可能上法院的,真的不要開玩笑
我曾被盜文,但是我沒有和你一樣仁慈就是, 直接收集證據交給保智大隊處理。 因為那篇文章,對方賠償10萬元台幣。 這時對方才發現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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