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 有網友被告了,在網路上批評廠商要注意 中留言:
心有戚戚焉。現在 Google 地圖這麼發達,大家吃飯、買東西之前都會看評論,
自己也累積了不少評論,批評商家也沒少過。

但被告過一次以後才知道:評論是有技巧的。
直接講「難吃、太髒、有蟑螂」這種字眼,蠻危險的。
但如果說「不合口味、太鹹太甜、環境不甚理想、服務生跟客人有理解落差」,
這就相對安全。

有在顧網路評價的商家,用錢要維持好評價是很容易的,
現在吃美食買東西,漸漸覺得網路上的評論參考價值越來越低了。
 



很明顯的網友是美食部落客,他被告過一次就知道「眉角」了。

但他也不禁懷疑:如果什麼都不能批評,那評論還有什麼參考價值?

老實說,真的沒什麼參考價值。
但換個角度,還是有一點點用,因為「有參考總比完全沒有好」。

更何況,現在的評論世界幾乎一面倒都是業配。
你想想看,業配文怎麼可能批評?幾乎都是一片好評。

我不想講得太難聽,你自己去看就知道,現在的部落格是不是清一色業配?
為什麼?廢話,當然是為了賺錢。

業配的話題我就不展開講了,請參考這裡:業配為什麼那麼討人厭?
 



評論價值低落,那該怎麼辦?
我的看法很簡單:
既然評論參考價值不高,你只要追 KOL 就好,網紅就算了吧。
為什麼?因為你的時間寶貴。


網紅是什麼?
你經營自媒體一定希望能成功,如果紅了,就叫網紅。
不紅呢?隨你高興叫什麼都可以。Youtuber、FB 團主、部落客,隨你怎麼稱呼。
紅了就是網紅,不紅誰鳥你,就是這麼現實。

很多人經營自媒體只要小有名氣,就喜歡自稱網紅。
那「小有名氣」是多小?
我的標準:粉絲或流量至少要有一萬。
YT 或 FB 粉絲一萬以上、Blog 每日流量一萬以上,這才算「基本盤」。

那夠不夠?當然不夠。
敢自稱網紅,最好是 YT 或 FB 粉絲破十萬,Blog 每日流量破兩萬,
這樣才比較說得過去。


KOL 又是什麼?
KOL(Key Opinion Leader,意見領袖)就不一樣了。
網紅可以自稱,但 KOL 沒有人會自己喊,誰敢自稱 KOL,那個人就是二佰伍。
KOL 是一種網友的共識,必須是大家公認的。

通常這種人都有幾個特色:
在某個領域深耕 10 年以上。
.人氣與知名度歷久不衰。
.同期的都掛了,剩下他還在,那他自然就是 KOL。

所以你要成為網紅,相對還算容易。
但要熬成 KOL?那就真的很難了。
人比人氣死人,你再好只要有人更好,那你就很難成為KOL,畢竟「領袖」本來就少數。
 

品牌商怎麼選?
品牌商、行銷公關公司想找合作對象,誰才是適合的?
很難說清楚,所以排行榜就變成一個很重要的參考。

痞客邦有「社群影響力排行榜 」,問題來了,又不是所有的部落格都在痞客邦。

所以囉,後來又有一個「聯盟排行榜」,專門給有意加入排名榜的「自架站」部落格,為何要加入這個?你以為是為了開心啊,當然是為了業配。

但業配其實對雙方都是坑:
.對部落客:
接了業配,讀者會懷疑你。
 請參考:大部份部落客都會犯的錯?

.對品牌商:花錢沒效果,轉換率低得可憐。
所謂轉換率,就是 100 個點閱,最後只有 2 個人買單,那轉換率就是 2%。
一般來說,轉換率的理想值大概落在 0.5%~5%。

 

總結一下

網友來說,網紅太多了,而且幾乎都在業配,時間寶貴,你只追KOL就好。

對品牌商或廣告公司來說,網紅太多了,避免踢到鐵板,從「排行榜」切入會比較快一點,保險一點。

對部落客來說,成為網紅其實也不容易,如果要成為KOL,基本上你最少要深耕10年以上才有機會,去看一下,真的都是10年以上的老屁股卡在那裡。

 



2025年9月更新

經營自媒體的本質就是:要人氣、要賺錢。
人氣起來了,就是網紅;更有影響力,就有機會成為 KOL。

對那些「有所圖」的人(想業配、出書、開課、賣課程),這些頭銜確實必要。
但對我來說,這些虛名反而是一種困擾,還常常招來酸民攻擊。

怎麼辦?

無解,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我的做法是:盡量低調,默默堅持。

經營自媒體是長期抗戰,是跑馬拉松,只要能堅持下來的,例如堅持十年,基本上都是「網紅」了,真的。

但又有幾個人能堅持十年的?  很少很少很少。

所以囉,不用太在意那些虛名。
能熬下來,才是真的。

 

懶人包:部落格實戰全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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