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DRE
無名小站是從2005年開始,當時我忙著玩魔獸世界,沒空了解魔獸以外的世界。我是到2007年才開始知道有「部落格」這種玩意兒,覺得非常新鮮。
以前想要在網路上發表文章還要自己用Frontpage或Dreamweaver做個人網站,會做的人很少。有了部落格之後,人人都可以有個人網站了,而且功能更強大,不但可以發表文章,底下還有網友的留言互動。
從2007年至今,在我看過的部落格中我印象最深刻的部落客有三位。
依接觸的時間排序是:酪梨壽司、雨狗、DRE
依佩服的程度排序是:DRE、雨狗、酪梨壽司
酪梨壽司啟發了我,她讓我知道什麼叫部落格,什麼叫部落客,一個優秀部落客的標準在哪裡。
雨狗則是開了我的眼界,他非常通俗,其實大部份的部落格都很通俗,甚至庸俗,而雨狗則是在一遍俗中,他獨雅。他真正的做到了「雅俗共賞」。
DRE的文章則是讓我佩服到忍不住大喊:哇塞!(我忍不住讚嘆)
天啊~這太強大了吧!這種文字功力、見識高度、見解深度,我窮極一輩子也到達不到啊!他是人?還是神?(見鬼啦,連神都出來)
DRE的文章特色是:他把「諷刺」這兩個字玩的出神入化。
為何DRE是我最佩服的部落客,理由:DRE無法模仿。
隨便舉三個例子:
一、意見領袖的意見常常搖擺不定,對自己的觀點毫無信仰。
DRE說:你的妥協太廉價,比我的拖鞋還廉價。(傳送門)
二、寫鹹豬手參選指南
俗話說:「年輕人犯錯誤,上帝都會原諒的。」 — 王丹
DRE說:我書唸得少,沒聽俗話這麼說過,幸虧我電影看得多,「寬恕,那是上帝的責任,我的工作是安排你們見面。」(傳送門)
三、省政信箱第二期
乞丐會不會要著要著,富了,成了郭台銘;郭台銘又可不可能給著給著,窮了,成了乞丐呢?
那你完全不用擔心。
會伸手拿人家東西的,註定一輩子是個要飯的。 (傳送門)
這一本《指南》書後是這樣寫的:
一名紐約商人利用閒瑕時間寫作,成為光芒四射的傳奇部落客。
人們如旅鼠般前仆後繼,著魔似地盲目前行,直到他降臨世間,我們終獲救贖。
好家在DRE只有一個,過去這十年來只出了一個DRE,真是好李家在,否則很多部落客應該都要封筆了。
我們真的寫不贏他,他真的太強了。
我實在不好意思這樣說,但這真的是我內心真實的感受:
在部落格的世界裡,我們都是凡人,他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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