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紅塵《白雪紅塵》又名《曾在天涯》閻真

我還記得年輕的時候,應該是國高中吧,同學會問:「要愛情,還是要麵包?」廢話,當然是要愛情啊,而且最好還是美女。麵包在我當時的理解是,只要有份穩定的工作,麵包不是問題,我又不追求大魚大肉。

一轉眼我已經從大學畢業快20年了,你現在問我:「要愛情,還是要麵包?」我會很肯定而且不用思考的回答你,要麵包。

在現實面前,愛情禁不起考驗。

什麼叫現實?大學畢業一個月22K,要不要做隨你,有些人好一點3萬多,但那是靠跑外務或是加班換來的。

20年前我的想法是,一畢業先找個2~3萬的工作,做個幾年升主管,就算不升主管,隨著我的資歷及經驗不斷上升,我的薪水可以慢慢往上升、三萬、四萬、五萬,我的理想就是一個月五萬,這應該不難吧?然後結婚,生子,再貸款買個小房子,這一輩子就差不多這樣過了。

而實際的情況是,很多人工作幾十年了,薪水還在3萬多,而且完全看不到未來加薪的可能。有些人有房子卻也要背房賃變成房奴,深怕工作不保房子也沒了。還沒有買房子的人,看到房價無止盡的上漲,而自己薪水20年不漲,買房子=作夢。怎麼辦?

不怎麼辦?這就是現實生活。

而我的處境更困難,我連一個月22K都沒有,我30歲就開店創業了,連續11年沒賺錢,我的收入只夠維持小店正常營運,但根本發不出我的工資,更別說拿錢貼補家用了。

11年,整整11年,我被困住了,結束營業去上班?  還是改開早餐店、飲料店或是去賣肉圓? 我都想過,但我都不敢真的去做。

最後我只能守著自己的小店,每年都希望明年會更好,但都沒有更好,一年過一年,我的年紀越來越大,當我超過40歲的時候,我發現我連要回去上班都沒有人要了,怎麼辦?

我不知道怎麼辦? 我明明很努力,我也希望能努力工作賺錢,我每天開店,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但就是不見生意好轉。

我越來越沒自信,家人給我臉色看,老婆也給我臉色看,甚至連跟我說話都免了,還有什麼好說的?說的再多有什麼用?

愛情? 狗屁。當我沒錢的時候,愛情?不要給我屎臉看就不錯了。

我如果問我太太:妳愛我嗎?

我太太只會翻白眼,潛台詞是:你有空談情說愛還不如趕快去賺錢! 

我跟太太說:我記得妳婚前明明滿溫柔的啊?

我太太對著我大吼:你記錯人了啦!

愛情? 真他媽的愛情,是愛錢啦!


好,接著來看這一部《白雪紅塵》,這一部小說早絕版了,我看的這一本是1996年在台灣初版的版本。原版在大陸出版書名《曾在天涯》。

小說的故事是大陸青年講師高力偉,在1990年代為了和留學在外的妻子林思文團聚,萬里迢迢來到加拿大,他到加拿大後在生活事業感情上遇到的種種挫折失意,最終放棄加拿大的綠卡,回到大陸的故事。

這個故事看起來好像沒什麼,但卻引起我巨大的共鳴,我一開始對高力偉非常不爽,因為他老是為了面子、為了自尊,一直在跟林思文起衝突,甚至要離婚,最後也真的離婚了。

但我越看小說越覺得,高力偉的心情,我懂,就算全世界都看高力偉不爽,我還是懂他。我懂他為什麼放棄妻子,放棄情人,放棄移民加拿大的機會,就是一心一意要回國。為什麼?因為他在加拿大沒辦法有份穩定的工作讓他活下去。

如果他最基本的生活都沒辦法了,他繼續留在加拿大有什麼意義?

還有一點,高力偉在大陸是精英,他是一個講師,但在加拿大,他什麼都不是,他被困住了,他連要去餐廳找個洗碗的工作都找不到。

這種心情我太懂了。我是笨蛋嗎?我當然不是笨蛋,我明明很努力工作,但生意就是不好,我就是賺不到錢,就算我願意去上班,一個月有三萬嗎? 很有可能連三萬都沒有。那我要怎麼養家活口?

整部小說我就看到了高力偉不斷的在現實中妥協,他不是壞人,但他又能怎麼辦?林思文要他留在加拿大,他不要,也離婚了。情人張小禾要他留在加拿大,就算陪他吃苦也願意,但高力偉還是回國了。為何? 如果有一個穩定的工作及體面的收入給高力偉,高力偉當然會留在加拿大,但就是沒有啊!

高力偉在加拿大打拚了三年,他想努力賺錢,卻連一個最卑微出賣勞力的工作都難求,但他在大陸是大學講師啊,他只要願意回國,他至少可以活著像個人,就算收入不高,至少可以活著像個男人,活的有自尊,而不是活的低聲下氣整天看人臉色還吃不飽。

整部小說如果用一句話形容,那就是:賺錢與自尊

現代人最慘的不是沒有自尊,而是就算拋棄自尊,一樣賺不到錢。

整部小說如果用一個字形容,那就是:困。龍困淺灘的困。

我們都被現實生活中給困住了。

高力偉只要願意拋棄一切回到大陸,他的自尊,他的生活就得救了。

而我們呢? 我們就算願意拋棄一切,一個月還是22K,而且完全看不到未來。這叫什麼? 這叫死局。

如何破局?

我這一輩子差點就死局GAME OVER了,但我算運氣好,偶然間看到一點點希望,我別無選擇,我的人生已經跌到谷底了,再壞也不會比現在更壞了,為了賺點錢貼補家用,我硬著頭死命往前衝。

終於,我的小事業有了一點轉機,靠寫部落格。

 

如今的我還是常常會回想起創業前十年那段人生低潮期,我還是我,我沒有不好,我只是賺不到錢。

而賺不到錢,差點毀了我的一生。

要愛情,還是要麵包?

原來還是要麵包。少了麵包,愛情愛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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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