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湯瑪斯.佛斯特

焦元溥在FB上貼文:現代人的中文閱讀能力,究竟可以退化到什麼地步?連臉書不過幾行、百餘字的文,都可以說「沒畫重點就看不到」?這是鮟鱇魚附身嗎?

這段話真的有戳中我,忍不住笑了。大部份的人是不看書的,久而久之閱讀能力就退化到...沒有爬文能力。

在我還是學生的時候,每天應付考試及升學忙的焦頭爛額,就算有空閒時間也應該拿來吃喝玩樂交女朋友而不是閱讀。就算有心想要閱讀,買書也是要錢的!

我是進入職場之後才慢慢的開始買書閱讀,當時買書跟踩地雷一樣,所以買書的快樂只限於買書,而不是閱讀。在閱讀的當下往往會抓狂,天啊我又踩到地雷了,怎麼辦?書都買了不看可惜但又看不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發現台中市圖書館有網路借閱指定地點取書的免費服務之後才打開了我的閱讀大門。

大部份的人不閱讀有二個理由:一是沒有閱讀習慣,二是無法從閱讀中獲得樂趣。所以一般人的消遣往往是看電視、上網、滑手機,而不是閱讀。

當然,我必需要講還好我住台中,否則我想閱讀也沒辦法,沒書搞屁啊。可以買書啊?對啦,但買書是要錢的,少量的買ok,大量的買吃不消。

而閱讀習慣的養成與閱讀興趣的培養其是需要一個「量」。透過大量的閱讀,我才可以知道我到底喜歡吃什麼,什麼樣的書才是我的菜。

什麼樣的書才是我的菜?好看的書都是我的菜。(講這什麼廢話!)

小說是我的主菜。(例如劉震雲)

有獨道見解的散文書是我的副菜。(例如:龔邦華、胡晴舫)

當然還有一些有的沒的甜點,基本上我就是這邊吃吃看,那邊嚐嚐看,透過圖書館我好像來到了免費的Buffet,我可以吃到撐吃到吐都沒關係,安啦!通通免費。

好,吃著吃著,我想要更進階但不得其門而入。說穿了,我不懂文學,我沒有品味,我不會欣賞。(天啊)

閱讀對我來說只是一種消遣,簡單講就是很淺。我想要再深一點啊,怎麼深?深你個大頭鬼,沒錯,我沒辦法深,我深不下去。

怎麼辦?我只能靠自己。在一片茫茫的書海中試著找尋一本好書,那種感覺就好像在垃圾裡找黃金一樣,垃圾裡有黃金嗎?(沒有!)我感到很挫折。對於一個想要增進自己閱讀內涵及品味的人來說,我撞牆了。

閱讀要深,可以從所謂的經典名著切入,經典之所以成為經典一定有它的道理。經典名著我讀了,但我讀不下去。為何?我覺得越是經典越難看。這就是經典喔?我好愛睏。

多年之後,我終於了解問題出在哪裡了

一、在生命中適當時機閱讀的必要性

二、我不懂的欣賞

適當時機閱讀,這感覺就好像在交女朋友一樣,同一個女生,如果出現的時機不對,你可能無法體會人家的美。

至於不懂的欣賞這一點講出來大家就很容易理解了,說穿了我覺得經典名著難看,那是因為我不懂得欣賞,我無法體會經典名著的美。

皇天不付苦心人,終於我遇到名師了,湯瑪斯.佛斯特救了我。

《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教我體會經典名著的美,也教我欣賞文學的美到底是美在哪裡。

透過佛斯特的提點,我覺得經典名著的美,最美往往是美在暗示。

當我讀懂文字裡的暗示時,那種感覺就好像是收到心上人的情書一樣,內心狂喜暗爽在心頭。透過閱讀,我好像又多交了好幾個女朋友,每一個都美若天仙,我現在的苦腦往往是在我眾多的女朋友中,如果只能選一個,誰才是最美的?

誰才是最美的?這就是我寫筆記系列文的樂趣。我急著把漂亮的女朋友秀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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